我恒我訴:無條件的愛

友人長年孤身一人,常埋怨找不到伴侶:「我也不是要求很高,只要他身家清白,收入穩定,有上進心便行了,也不是要求他家財萬貫、高大英俊,如果一起,我也不介意洗衣煮飯,分擔家庭開支。其實也不太過分,為何仍然找不到合適人選?遇上的人也總是不對勁?」

她口中那句「合適人選」,其實已透露了端倪。找伴侶對她來說似乎是一場買賣,目標是找一個合乎她條件的人,而不是找愛侶。的確,不少人在選擇伴侶時早已預設一堆條件,不符合「第一關」要求的,連做朋友都沒必要;來到「第二關」,大家開始交往,又要先觀察對方願意付出多少,包括時間、關心、當然還有金錢,然後才決定自己肯付出多少。是的,她願意洗衣煮飯、分擔開支,但這是有條件的,就是對方必須先滿足她的條件。

聖經有句名言:「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有條件的愛,換來的往往也只是對方的斤斤計較,相處下來,自然很快就不咬弦,因為那只是一樁計算過的交易,試問兩人怎樣扶持到老呢?

耶穌說得好:「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與其尋尋覓覓心目中所謂「合適的對象」,倒不如先放下自我,不要執着於自己要找一個怎樣的伴侶,而是先想想對方需要的是怎樣的一個女子,嘗試走出第一步,付出無條件的愛,換回來的定會更多。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