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甚麼時候開始,香港流行玩「鬥慘遊戲」。
大學生們閒談間的對話,A說:「妖!我今個Sem(學期)上錯賊船!(即是修了一門很多功課的課)依家好辛苦呀,個教授Chur(要求)死人啦!我幾日冇瞓過覺啦!」總有一個走出來說:「我一星期沒有睡了。」大家都好像以「不睡覺」來博別人的同情,用各式各樣的方法來向世上控訴:「看!我有多慘!」
某收費電視的新聞台做了一些「香港貧窮系列」的報道,片段出街後,網上人群反應激烈。我用上「反應」,而不是「討論」,是因為網民大多回應小眉小眼的小要點──「有屋住、有電腦用,已經好好了,仲有汽水飲?」、「來港一年就上樓,仲有汽水飲,仲想點?」、「佢真係唔知有好多好多好多人努力工作都冇佢住得咁好!」、「有很多住在深水埗板間房的,比他們一家慘一百倍,至少他家中所有家電都齊全,而且不簡陋。他說為了慳$6來回車費,所以要踏單車,那麼為何不步行?連買單車錢都可以慳回啊!」
他們用問號和感嘆號的時候,一定是一串奉上的。因為他們真的很感嘆,心中無一不認為:「妖,佢好慘咩?我夠慘啦!大把人慘過佢啦!」
當任何人去討論「貧窮」問題的時候,大家都覺得世上總有任何人比任何人更慘。你有屋住?你很可憐嗎?我天天上班,被老闆罵得狗血淋頭,給那個秘書耍我耍得要死,我也得天天上班啊。我不吃不穿,也要給孩子家用啊!你夠我慘?總之,慘的人,自我界定自己比世界更慘,他就是最可憐的那一個。
鬥慘,幾乎是一門專業。只要我夠慘,你就不可以對我有要求。只要我夠慘,我就可以控訴世界不公允。而香港現在的問題,很明顯不是這個世界誰夠慘,而是有沒有「合理」的制度讓人去選擇生活,而市民又有沒有足夠的理性和智商去選擇甚麼生活。
以上的問題,也許太深了。大家都是鬥慘好了,只要我夠慘,你就不可以要求我有理性、有智慧。而我可以要求你,要你為我做點事。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