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朋友說她的戀愛史,發覺她的每段感情,都難逃「動粗」的環節。不論是朋友先動手,還是她的男人先動手,最終都弄得滿身傷痕纍纍,還要鬧上警局,戲劇化得有點像電影情節,相當刺激。
從前我也是個性子十分火爆的人,對看不過眼的人,尤其是身邊的男人,心中都會冒出一團怒火,想一巴掌摑過去再算。幸好,在我還沒有嘗過真正的武力經驗,便已嘗過多次戲劇性的體驗了。
這是從前做演員時得來的經驗,當時資歷淺,借位的反應做得不夠好,最終導演便叫吳鎮宇真正的摑在我的臉上。其實我知道他已經沒有用全力了,只不過也足以令我金星亂冒,臉上還留下了紅紅的掌印。只是一巴掌便已頭暈了,跟他真正打起來?真的不敢想像我會有多痛。
經過這一次很好的經驗後,我便知道即使有多激動,也不應跟任何男人有肢體上的糾纏,因為女人和男人的體力相差太遠了,「動粗」吃虧的絕對是女人。
加上讀了法律後,知道就算是給對方一巴掌,也足以構成襲擊罪名。動粗既令自己受傷,同時亦犯法,在雙重不利因素下,我此後也沒想過要用武力解決任何事了。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