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會離婚的,他說。」在香港某一個商場的中價餐廳中,一個跟我年紀相若的大學同學說。
這句說話,這三年,我聽了八次了,是八個不同的人跟我說。這八個人,有男,有女。他們都愛上了有家室的人。
他們的戀愛故事很簡單,大抵你也應知道會是怎麼樣的了:職場內,男上司對男/女下屬照顧周到,不知道為甚麼,八個人在跟「對手」認識後,大概一年左右就會有機會一起出差。這次公幹之後,兩者就會發生肉體關係。這種事,超越性別,不論是男下屬或是女下屬,這位男上司都會說:「我跟我太太已經沒有感情,在一起,不過是因為孩子。」
其中一個女生跟我說:「他有一次,喝到半醉,說:『為甚麼我現在才遇上你?如果我早一點遇上你,就好了。』之後就倒在我懷裏哭,我愛這個人又有甚麼錯?我錯的,就是因為我晚了一點出生?」她流眼淚,靜靜的,沒有很大的反應。
故事說到這兒,大家都應該知道——男人沒有離婚,女人一直在等。等了一年,又一年。每年男人都會跟他的太太和孩子去旅行,女人實在受不了。每每要回到一個沒有他的辦公室,面對討厭得很的工作,她就受不了。於是他放年假家庭旅行的時候,她就請假去旅行。誰知道那位有婦之夫發難,說不准。女人甘心情願的就乖乖留在香港,等這男人跟太太快活後回來。
我靜靜的聽,沒有想甚麼,沒有說甚麼。苦戀不一定浪漫,不必欺騙人。她在受傷害?她心甘情願,她以為自己在戀愛。除了呻吟,她甚麼也做不了。
讀\說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