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小費疑惑

出外旅遊,最令人困惑的往往是小費問題。在香港,食肆小費的潛規則大致是:坐在桌上「埋單」的要付,到櫃面「埋單」的不用付;茶餐廳不用付,酒家和餐廳要付;收「加一服務費」的要付,「明碼實價」的不用付(這一點非常荒謬),但以上所述的又非絕對,例如,有些酒家是「櫃面結帳型」;又有些餐廳,既要收「加一服務費」,但又不用你付小費;即使同樣是迴轉壽司店,也有收小費和不收小費之分,總之錯綜複雜,令人頭昏腦脹。

在美國,又是另一回事,不論以哪種方式「埋單」,不論是甚麼餐廳(除了快餐店外),顧客離開前必須把小費留在桌上,而且還有時段之分:早餐和午餐要付總額的10至12%;晚餐要付15至20%。嚴格來說,這簡直如同「保護費」,客人是必須要付的,亦與侍應的服務水準完全無關。筆者當年初到美國,不知「江湖規矩」,酌量付了便離座,結果那位本來斯文有禮的女侍應,一直窮追我至停車場,目露凶光,恍如債主。我馬上付清了「債項」,還要遭對方白眼。

曾有美國朋友,在香港吃了二千元晚飯,離開時放下三百元小費。部長以為他忘了拿錢,匆匆追出來把他叫住,雙方了解清楚後,部長怪自己太好心,友人又不想「蝕底」,於是各握着那幾張紙幣的一角,等對方先放手,那三百元一直懸在半空,場面趣怪又尷尬。處處鄉村,有處處的小費怪例,奇怪的是,坊間的旅遊書籍如此之多,卻沒有一本是專門教人如何應付小費問題的。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