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毫不在乎鄭小姐與許先生又長又臭的復合/分手連續劇,倒為鄭小姐一紙宣言,去蕪存菁地把事情一次過Wrap Up的亮麗態度,而拍案叫絕。小弟從來不是鄭小姐歌迷或影迷,她這回從我手上贏得10個讚,是我始料不及(鄭小姐本人在不在乎是另一回事啊)。
態度,往往決定了有沒有支持者。
相比之下,許姓男子多年來的處事手法,那管有心或無意,都難以洗脫「借(陳年)緋聞維持僅有人氣」之嫌疑。唉,他不是十八廿二初出道的o靚模或者《美女廚房》的春卷叉燒包,而是廿多年歌齡曾奪不少大獎的中年漢子,借這種事上位,顯得難看得多。
2004年另一歌壇女神發表以《怪風》為題的離婚表白,內容簡潔記憶猶新:「今天北京刮了一整天怪風,雨亦下得很兇。無盡的灰洋洋自得,人的心情自然也沒好到那裏。天空的閃電叫我看見閃光燈,想起鏡頭前的我,那麼陌生。沒有想過要為自己的婚姻狀況寫聲明,的確有一陣莫名的荒謬感。還是要多謝大家的關心,我想我們都很好,亦做了一些準備,迎接各自的未來,似乎也不那麼遙遠……就讓生命多添一種顏色吧。」內容比鄭小姐的抽象,也更冷調,字行之間充滿「你看不懂也不必再來問」的堅決,Cool爆。
今時今日,各自有Blog有微博也有Facebook,有事自行宣布就得,上雜誌封面哭哭啼啼多Che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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