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與不少父母一樣,試過面對低學歷、低收入時的生活壓力,所以希望下一代的生活好過一些,不用像我們一樣捱盡鹹苦。
眼見有父母勞心勞力,死慳死抵為子女學業費盡心思,但結果子女毫不領情;更甚是唸書留學錢照花,但人家是畢業後扶搖直上,自己的子女則長期做伸手牌,父母不但無處可訴苦,還要表面風光地死忍,為的仍是父母對子女之愛。放榜前這段時間,筆者也思考了很多,結論是無論老師,甚至賜予生命的父母,都要承認,學生/子女是唯一有權決定自己路向的人。
放棄大好將來,選擇一份朝不保夕的工作,對充滿人生經驗的老師/父母而言,是絕不理智,但他們在作出決定時,會加上更重要、但我們不會明白的——個人感受。
這些會考成績慘淡的同學,可能一直在歧視中成長,至捱完毅進,認為已功成身退,想找一份僅可餬口、自得其樂的工作,自給自足地過日子。同學會覺得在這圈子內,沒有人會看不起自己這些考第尾的劣等學生,沒有永遠達不到其要求的老師/父母,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大部分的父母,都會對子女負責任、盡心盡力,但要尊重子女的選擇,尤其是這選擇完全與父母期望不同時,包括筆者在內,均甚艱難。愈是能幹的父母,面對不長進的子女時,分歧愈大。最後通常會是子女在父母威力下投降,但也更可能是親子之情蕩然無存。
做父母要接受我可以給予子女生命,卻不能控制這生命時,確是心痛的領會。
時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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