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十二怒漢

看了經典黑白片《十二怒漢》(12 Angry Men)。這套1957年由大導演雪梨‧盧曼(Sidney Lumet)執導的電影,除了開頭和結尾那三分鐘之外,其他場次全部在一個房間內拍完,但片中的角色性格突出,故事充滿張力,一浪接一浪,毫無冷場,鏡頭調度的技巧亦非常精彩,令筆者嘆為觀止。

故事講述法庭正審理一宗少年謀殺案,十二名陪審員退庭商議。最初,其中十一人均認為被告有罪,只有一人不同意,他們只好再作討論,頃刻間,便鬧得「火光熊熊」。然而,謀殺案是副,那十二位陪審員的個性和變化才是主。他們當中,有人是跟風的牆頭草,有人因趕着看球賽而但求快快作結,有人對貧窮人滿懷偏見,有人因自己的家庭關係而妄下結論,亦有人公正持平,認為要判一個人死刑的話,理應釐清所有疑點。雖然是一齣五十多年前的電影,但當中道出的人性和人的劣根性,與五十多年後的今天完全無異,人生百態,一目了然。

最喜歡結尾那場,一直訴諸情緒和語言暴力的陪審員,盛怒之下,將他和兒子的合照撕得粉碎,暴露了他心中的一個死結。最後他哭着改變初衷,十二人戲劇性的一致判被告無罪,原本法律不外乎人情。那位少年人尚算幸運,陪審員至少可以由感性辯到理性,真理才有機會愈辯愈明。相對於這個滿街「公審」的年代,既沒有合理與不合理,亦沒有理性和不理性,更加沒有人情可言,大家只想痛快地看到「死刑」執行。試問,「被告」又可有翻身的機會?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