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戀愛歲數

很奇怪,每逢需要面對歲數的十位數變更,彷彿是一個很大的心理障礙。從十九歲到二十歲是告別Teenage,從二十九歲到三十歲是正式步進中女階段,那麼由三十九歲走進四十歲呢?這幾個月以來我都很努力在想,我即將要面對甚麼。我想除了到了這個字頭的歲數還沒結婚這個難題之外,其餘在生活上的細節問題都不會很大。

很多人都認為,人到了某個年齡,便不能再像年輕時般愛得那麼熾熱。因為已失去了那年輕時的衝動,加上心臟負荷能力漸漸減退,所以很多到了某年紀的人,都不敢去愛,亦不敢去面對愛情。在我而言,除了未滿十六歲不應做某些事外,愛情是不受歲數所限的。只不過,那天聽到男人跟與我同年的女人說:「我們已很老,已不能像年輕時在街上擺出甜絲絲的樣子,就算拖手也會給別人取笑……」我立刻想,有這麼糟糕嗎?不可以拖手,就連發自內心的甜絲絲樣子也不能表露,算甚麼談戀愛?

我亦馬上想起快要面對的「四字頭」問題,耳邊亦馬上傳來了一句話:「愛神忠告世人,年過四十不得談戀愛。」那麼我的戀愛生涯豈不會在一個月後終結?

幸好,我又馬上想起在溫哥華不時看見一些公公婆婆在公園裏拖着手散步的情況,那是多麼的羨煞旁人和暖人心窩。我回復了原來的思想,繼續等待愛情的來臨。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