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親力親為

一個家從零至萬事皆齊全,除了錢,心思不可或缺。上至水晶燈,下至紙巾套,一切都是自己選購。

不少朋友說要送我新居入伙禮物。一般都是朋友送甚麼,你便要接收甚麼。我的朋友待我不薄,都會問過我需要甚麼。

可惜,他們遇上我這個格外挑剔麻煩的人,所以當他們決定了送甚麼類型的禮物不久,便會收到我的電話,說要給他們發票,因為我已親身到喜歡的商店,選購了我喜歡的禮物。

這樣子似乎是有點過分,但總比他們送了不合我心意的禮物好。把它掉進垃圾箱又感到浪費,把它收起作紀念,不但浪費了禮物的價值,還浪費位置擺放它,在香港這個寸金尺土的地方,不是更浪費嗎?

每個人喜歡的東西都不一樣,可能是我的品味有點奇怪,又可能是我的表達能力有點差,朋友時時好心為我買東西,最終讓我看見一些不是心中所想的東西,要費唇舌要求店舖老闆給我更換,更麻煩。再者,只有自己才知道是甚麼跟自己的家最配襯,對於我這個注重外觀不講求實用的屋主而言,連電飯煲都要襯色,又怎可能不事事親力親為?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