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仔包讀友來信:本人女兒今年升中四,以往暑期都會一家人外遊一星期左右,其他時間女兒在外子公司幫忙。
早前與其班主任見面時,她說女兒最好不要在自己人公司工作,因為工作經驗不會被承認。與丈夫商量後,不知道如何決定,因為我們希望女兒能慢慢熟習公司運作,以後有自己人幫忙。
我們只得一女兒,不想她出國唸書,因此能否入讀本港大學十分重要,若果在公司工作會影響入大學,絕非本人所願。
現有兩個計劃希望能提供意見:
1. 仍然在公司做,但於大學相關的申請/面試時不會列出。
2. 在親戚公司做暑期工,之後可提供較中肯的就業報告,以證明其工作經驗。
答:
不少做生意的父母多會在暑期時讓子女於自己或朋友公司工作,其實古代亦有易子而教的做法,因此若真的為子女、為自己好,送她往另一個會視其為一般僱員的機構工作會較佳。
若不放心她在其他公司工作,可以讓她做義工、學校活動統籌等,對入大學有幫助,其他暑期工作經驗,可豐富申請入學的履歷,但不一定有大幫助。當然,若唸完後求職,工作經驗會有一定幫助。
對現時情況不要太緊張,與以往一樣,開開心心去外遊一下,增加一家感情,回來後繼續讓女兒幫忙父親的公司,對入大學應無影響。入大學主要仍是好好唸書,考好新高中文憑。
時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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