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睡得之人,認為睡覺是世上最好的享受,所以從來也不明白為甚麼世上有安眠藥。
睡眠是人體功能自然的需要,如果長期依靠藥物入眠,我想應該有違天然定律,對身體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近期,男人有擺脫服食安眠藥的決心,而且進行得頗順利。跟他聊天說到他是從哪時起開始服藥,他淡淡然回應:「離婚以後。」原來這個習慣,已快要十年了。十年的感情,換來了十年的傷痛。
男人一直說現在對前妻只有恨沒有愛,但要是沒有愛,因何要為了離婚而不能入睡?要是沒有愛,又何來有恨?
三十多歲結婚,四十歲離婚以後,男人說一直都不能再愛別人,我想是因為愛人的那顆心已死。曾經蒼海的人都喜歡這樣說的,從來我都以為這只是不想再受到束縛的藉口,如今知道安眠藥的事,我開始相信他說的不是藉口,因為在他心中,根本無人可取代她的地位。
可以影響一個人的睡眠的,莫過於令人相當煩擾的事,由此可見,離婚對他造成的傷害很深,亦由此可見,他有多麼的愛她。如果這刻有神仙給我十個願望,我會送一個給他,希望他們夫妻能破鏡重圓又或有一個可令他再愛的人出現。因為只有這樣子,他愛人的那顆心方可復活,人生便能再次精彩起來。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