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恒我訴:放工熄燈

曾在某傳媒工作,每周需回去錄音一次,為了避開繁忙時間,筆者通常選擇凌晨一、二時才回去。每次踏進辦公室,定必燈火通明,但亦必空無一人。看見此情此景,筆者總會立即關掉那三十多組毫不需要的燈。只是,我一星期才回去一趟,其餘的日子總共浪費了多少能源呢?

千萬不要說香港人很環保,看看街上有多少辦公室,明明已收工大吉,但燈光長開,猶如擺「空城計」。大廈外牆的燈飾尚且可以勉強說能美化香江,但街頭一間寫字樓的過剩燈光有啥用?香港的街燈已很充足,不需要他們來加強照明。此舉不但對附近街坊造成燈光滋擾,更甚者,分分鐘誤導市民——筆者試過無數次,以為他們仍然辦公,於是嘗試推門而進,結果差點撞毀那已上鎖的玻璃門。

這個問題,老闆的責任一定最大,他們沒有督促員工離開請關燈,理由可能是「唔志在」,或者認為「慳得幾多?」又或者荒謬地以為這樣可以提高公司的形象。員工當然亦有責,除了欠缺責任感與環保意識外,也可能因為勞資關係欠佳,員工覺得公司平時太刻薄,所以電費多寡,一於少理,連那舉手之勞也省卻。大家就是這樣的在集體破壞地球。

「停車熄匙」也許爭拗太多,而且往往夾於情理之間,執法困難;相反,「放工熄燈」,合情合理,環保的效果可能更大,執法又容易,政府和高官不妨考慮考慮。

導演及電台主持

劉偉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