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貪

都說「貪」不得!

近期的貪污風雲,被捲進漩渦中的大部分都是該機構的高層。都已身為高層了,其實他們的職位已反映了他們的收入和他們在行內的能力,為甚麼還要貪?

在娛樂圈,不僅是在幕前的希望能爭取到演出機會,就連幕後那些動腦筋的人,都個個爭上位。難得都已是獨當一面的要員了,為甚麼還不可以安分守己?

利用自己的權力,讓自己欣賞或相熟的人有更多工作機會,絕對無可厚非。一份工作,如果相熟的和不相熟的都同樣勝任,我也會挑跟我較有默契的人合作,容易溝通點,擦出火花的機會絕對會多一點。大家都是想把事情做好而已,在法治社會裏,亦沒有人可以對你的決定作出任何批評,因為選人可以是很主觀的事,不由法規定錯對。

只不過,凡事都是有底線的,有很多法律上早已定下的規則,就算你在機構裏的職位再高,都容不得你挑戰。

如果超越法紀的目的,只是想擁有更多財富,我想一句俗語:「食幾多着幾多是整定的」,絕對是我們做人的座右銘。

有些錢,天早已決定不是讓你賺的,就算已落在袋裏,最終都會像受寃地逃跑。跟感情很像,如果命中注定是你得不到的人,即使能夠一起在一時一刻,也不能夠白頭到老,因為很多事都早已有天意決定。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