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說百道:協議戀愛

不知為甚麼,身邊長久沒談戀愛的女人多的是,可能是物以類聚吧!

最近在感情上悶極的B跟A說:「我已跟男人達成協議,說好在這次的工作完結後(即兩個月後)會跟他試試談戀愛。」

A對男人一點好感也沒有,甚至感到他是個喜歡玩弄愛情的人,當然反對B的決定,但B卻認為要是大家抱着不認真的態度投入一段感情,也算是場公平的戀愛遊戲,雙方都不會有損失。

眼看說不過B,A最終再問:「你愛他嗎?」B回應:「不愛。」「跟一個不愛的人談戀愛,難道你不感到浪費了自己嗎?」「沒所謂,反正我的感情都沒着落,長久空置着的心不是更浪費嗎?」

從前B一直是「寧缺勿濫」的支持者,不知道為甚麼最近的思想會變了質。也許是長久空置的心實在令人太難耐;又也許她說得沒錯,空置的感情比濫用更浪費。

相信很多人都試過買了新衣服回家,一直捨不得穿,直至過了季,仍看見新衣服掛着招牌方感到悔恨,B現在給我的感覺就是如此。然而,感情又可以跟衣服相提並論嗎?是不可以的,但既然大家都已不是小孩,大家都有一定的人生經歷,其實感情都已到了個「Nothing to loss」的階段了,她喜歡跟誰試試談戀愛,我都只會支持。因為我深信,後悔曾經做過錯的事,總比後悔從來沒做過而不知道結果好。

糊塗人

梁佩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