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讀法律的舊同學聚會,聽着他們討論現時行內的事,突然感到跟他們格格不入。想當年很幸運,能夠跟精英的他們成為一組,現在看着各人在各大事務所有點成就了,而我卻仍是以寫稿維生。論成就,當然不能跟他們相比,但論心境……我肯定他們都喜歡自己的工作,而我亦跟他們一樣,很喜歡現在的寫作生活。
有人曾批評我刻意保持童真,我直認不諱。最不喜歡便是在鬥、鬥、鬥的圈子生活。鬥大屋、鬥名車、鬥首飾、鬥手袋、鬥衣服,我自問沒能力跟別人鬥,同時亦不想鬥,所以最好便是過着「閉門造車」的寫作生涯。
寫小說當然要擁有童真,要不然我的女主角便不會例必是美女,而男主角亦不會大部分都是有車有樓,不用擔憂生活的有能力男人。有讀者在我的部落格留言,問為甚麼我的小說的男女主角都定必是這個模式,很簡單,因為我認為這樣的配搭方好看。寫小說無非是想給讀者一個憧憬,希望他們在看書的時候可以幻想出一個很美麗的畫面。
所以女主角一定要漂亮,男主角一定要有能力,才可以帶女主角去一些優雅的環境談情說愛。
要擔憂生活的男人絕不能全心去愛,也沒時間為女主角製造浪漫,故事怎會好看?所以我的愛情小說也頗童話式的,要是少一點童真,相信也寫不出三十八本「童話」小說吧!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