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跟幾個男人歡樂時光,當其中一個知道我每天都要在此「地盤」寫一篇文章後,便問我會否寫一篇關於他們的文章。
三個男人中,我只認識一個,他是我的好朋友的丈夫。如果要寫朋友的丈夫,除非他做了些很好或很壞的事,要不然,別人的男人有甚麼好寫?
至於另外的兩位新朋友,一個在整個聚會中都說不超過十句話,又是沒甚麼好寫。
至於另一位新朋友呢?他說的話絕對不少,但當喝了兩杯酒精到肚後,我的記憶力都不太好,他說過的話當中,我想我印象最深的,應該是他問我為甚麼要離開香港「閉關」。
在他而言,只要下定決心做一件事,他便會留在家中不受任何引誘,把事情完成,所以對他而言「閉關」是無聊的。如果我有他的定力,我當然不用「閉關」,但我自知自控能力低嘛!從小的「爛玩」性格都改不了,就是在讀法律的時候,正值考試的緊張關頭也要出席朋友的生日會,如果我不去到一個沒有朋友的地方,三本小說恐怕要九個月方可完成,那時受害的便是出版社的總編輯,我實在於心不忍。
如果凡事都只從自己的角度看,當然有很多不明白之處,但只要懂得設身處地的想想別人的處境和立場,相信有很多事都可解釋得了,而這個世界也就沒有那麼多因為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的夫婦了。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