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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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心發現:急不及待

經常給家人朋友買東西及送禮物,其實心裏「打定輸數」,對方未必喜歡,更未必用得着,或者轉手便遺忘了,但都不要緊,其實送禮物的第一層意義是滿足自己,多於禮待別人。當然,如果發現對方真心喜歡自己的厚意,那便是雙倍快樂的事情。

最近,有朋友到訪我家,看見我放了和她的合照,十分高興,不停說「沒有想過」;朋友送贈的文具,我隨身攜帶,她興奮地問:「你竟然會用?」我讚朋友的衣服很漂亮,她連忙說:「被你稱讚,特別開心。」我笑她們,難道沒想過送出去的禮物會備受喜愛,沒想過穿出來的衣服會令人艷羡?

昨晚電話響起,心裏正感奇怪,誰有要事這麼趕急,深夜一時冒着被我罵的危險,都要給我打電話?那邊傳來傻大姐朋友的聲音:「我剛打開你送的聖誕禮物,好漂亮、好喜歡呀!」

人同此心,發現朋友滿心歡喜,對我來說是重大鼓舞,能鼓勵我繼續搜羅精品。相反,的確是有些人,給他送禮物猶如石投大海,從來無法摸透他的口味,這也會令人心生不忿,誓要屢敗屢試打動他。現在收到心愛的禮物,我會提醒自己,別要「不捨得用」,喜歡的東西,就要給它打開懷抱,留待到將來,只怕不是它過時了,就是自己的情懷過時了,得物無所用,是最大的浪費。

作家

梁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