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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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貓之歌:秘密

小學初中時,覺得秘密是樣很值錢、寶貴的東西。誰保守得最多秘密,代表他人緣好,人人都信任。誰存的秘密最多,他就最威。雖然那時候的秘密不外乎都是誰暗戀誰、誰示愛不遂等,但有人跟你談這些秘密,也代表你有一定的成熟度,人家覺得你好傾,給的意見中用,講完會很舒服。

從前我多扮演這個角色,我很肯聽,也愛給意見,更愛討論,朋友迷惘,都會跟我講。但人大了,大家開始不講秘密了。第一可能人人都忙,想講秘密的,都怕人家沒閒聽,有時甚至連想講的那位都沒時間找人傾訴。第二當然是信任問題,人愈大就愈不好信人,怕的話,又何必講呢?第三,秘密的內容可能愈來愈認真嚴肅,不再是誰暗戀誰,卻是失業、婚外情、性生活不協調、財困等等,講了真不知人家會怎看,歧視、嫌棄、疏遠,全都是可能的後果,那又何苦講呢?

第四個,是可能性最高的,就是即使講了秘密,人家肯聽肯守,那不代表講了就能解決。失業、婚外情、性生活不協調或財困,人大了,覺得跟人說丟臉之餘,也不見得人家幫得了多少,悲觀點,講了又沒用,不講也罷。

人生的事,如果真的講了、傾了就可解決,人會活得輕鬆多了。現實並非如此,但收收埋埋也不見得有幫忙。人生迂迴,你估不到你跟誰講了,會有天大的改變,扭轉命運。秘密放在你信得過的人處就是寶,收埋在自己心坎裏卻只是草。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