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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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心發現:責任

朋友的獨生女兒生日,與我們一班好友商量,送甚麼禮物給她。

有人提議送一頭小狗,認為既可以引發小朋友的愛心,亦能喚醒他對生命的尊重,還有可自小培養責任感,給他一個伴兒……聽上去,好處很多。

可是,我反對,而且是非常認真地反對。我們不可以將一些責任送給別人,尤其是當他仍未準備好負責任的時候,到了將來,收禮的始亂終棄,一心送禮的,又是否可以免責呢?

其實不只是對生命的責任,對感情的責任,也不可能是由其他人賦予的。

送小朋友一頭寵物,期待他學習負責任,猶如為他指腹為婚,這份安排,太沉重了。

或許,大人給孩子送甚麼生日禮物,並不是最重要的,反而是我們怎樣從賦予小朋友人生,過渡至以身教指導孩子正確價值觀,我們不可能對孩子的人生就手旁觀,但過分的插手也不妥當,例如打算為他安排一個長遠的伴兒,這已經超越了父母的對孩子生命的參與範圍。

我們每對孩子做一件事,都像一面鏡子般反照在孩子的腦海裏,安排生日禮物都要想得長遠周到,這是大人教導孩子的負責任行為。

作家

梁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