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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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美容:脫痣引發瘢痂性疤痕

陸醫生:

一年前,我用藥水脫了兩粒痣,導致瘢痕增生,形狀是凸出的,呈圓形、疤痕表面紅色而光滑,醫生安排注射類固醇,其後在醫生同意下,使用矽膠片覆蓋疤痕三個月。現時,其中一粒瘢痕已平復,但仍帶點紅色,另一粒有輕微凸出和紅色,請問應否繼續注射類固醇治療?可以用激光/彩光治療嗎?應該用哪一種波長/種類的激光/彩光呢?針對這些疤痕,應作甚麼適當的治療呢?

Ricky

Ricky:

醫學上,有多種方法脫痣,包括用手術刀把它切除,把組織送到化驗室檢查,亦可一次性把痣脫除,但需要縫針,而且會留下長形疤痕,若疤痕可收藏於紋理內,半年後多不明顯。激光氣化癦或痣也是常用方法,但不一定能一次過把癦或痣完全清除,多需要作數次治療,才能根治及減少疤痕產生。

至於利用腐蝕性藥水清除,不是一般醫生愛採用的方法,但在美容界卻十分流行,施術時多數把藥水塗到患處,再以針刺,使藥水滲入患處,以求達到較徹底的效果,但此方法較難控制組織受破壞的程度,若破壞不足,可隨後重做;若破壞過度,則易產生萎縮性或增生性的瘢痂性疤痕,即疤痕組織增生長出至受破壞的範圍外,形成隆起的紅褐色疤痕,又常伴有痕癢不適等病徵,令患者十分痛苦和苦惱。

治療瘢痂性疤痕的常用方法,包括注射類固醇、矽膠片、激光或彩光治療。一般手術切除法的復發機會較高,本人不贊成使用。若你接受類固醇注射和矽膠片治療後,病況有改善,可繼續接受治療,當疤痕完全平復後,若仍帶礙眼的紅色後遺,那時才考慮接受激光或彩光治療,以去除色素。至於採用哪種激光/彩光,則留待為你主診的醫生作決定吧!不用過早操心,祝早日康復!

陸宏隆醫生

英國倫敦大學臨床皮膚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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