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容易,同住的確很難。要不是大家的生活習慣差不多,又要不是彼此對對方的容忍能力很大,是真的很難生活在一起的。我跟A先生和A小姐的生活習慣很相像,所以我們的相處是沒有問題的。
至於容忍量大的,當然是指一對互相深愛對方的人,要不然又有誰願意包容另一個人的缺點。
小時候不計算在內,因為那時沒有主見,沒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父母說甚麼便跟着做,就連甚麼是對、甚麼是錯也分不清,當然沒所謂。
就像我跟A先生般,那時祖母把飯枱放在客廳,而飯廳則留作放置麻雀枱用,我們都不感到有甚麼問題,直至漸長大,開始有朋友到訪,說這樣的擺設很奇怪,我們方知道原來是有問題的。到現在長大了,若我硬要放一張麻雀枱在A先生的飯廳中央,相信他定會恨我入骨。
至於跟老爸同住呢?因為從小跟他一起生活的時間不多,所以問題更多。他會在睡床旁放置雪櫃、在浴室的層架上放煮食用的鍋、在衣櫃內放衞生紙,還有很多很多是只要我看到也不能容忍的事。就這樣,我們父女之間便時常會為了生活上的細節各不讓步,而發生言語上的摩擦。
幸好,這樣的問題隨着我把大本營轉移回香港後便可終結了,相信自此之後,我們父女的感情應該會有所改善吧!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