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從事廣告行業,過去十數年跳槽的次數之多很嚇人,平均兩年跳一跳,有時甚至兜個Round跳番轉頭也有,實在是個很有趣的人。遇着別人的行業,見你兩年跳一次槽,總以為你有性格缺陷,不能跟人合作,所以被人排擠,惟有不斷搵工跳槽。廣告行業卻相反,有得跳槽才馨香,更見自己的價值。我們就先別說跳槽的人有沒有價值,姑且看他每兩年跳一跳,都能快快習慣每家公司的制度和人事,就可見他有過人的適應力。
自問自己真像隻貓,有點神經質,住慣了一個地方,要換個地方不一定好受。但搬家還好,反正自己住,但去上班的話,就算你把辦公室布置得稱心如意,制度和人事真的不由得我控制,所以遇着一個夾的團隊,我會很不捨得離開。而且去到新團隊,我往往是個搞事的人,自己覺得好的,總想試試改變人家。遇着做事肯創新的人就有火花,但遇着個返工等放工的,我卻是個Trouble Maker,會很不受歡迎。像我這位廣告界朋友真棒,去到哪兒,變到哪兒,超級Versatile,像塊燒紅、燒熔了的鐵,軟軟的,要他怎樣變都可。做個大星就不一定要Versatile了,高價跳槽裏頭的條件往往包了班底也要跟着跳,大星不用屈屈就就。但近來聽到連千嬅如此Versatile的人都和老闆黎生要花時間磨合,我才明白,Versatile真的是做任何行業的生存之道。我恨自己是舊爛鐵,燒也燒不熔。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