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談了蠱惑仔,今天不如講警察。讀犯罪學出身的我,很難不認識警察,高低級有,男女也有,好壞也有。六七十年代的警察,據我父母憶述,和懷舊電影的渲染,不會覺得他們是好人。到小時候看梁朝偉當差,形象討好到不得了,今天的警察得人喜歡,他們該謝張偉杰。成龍、甄子丹那種,電影感十足,真實感欠奉,我還是希望香港警察個個像張偉杰般正義兼靚仔。
回到現實,比張偉杰更靚仔的警察大有人在,但比張偉杰壞的警察也不難找。有些警察,只是Hea……做,疏忽職守,講講粗口罵人,未至於壞透,但真壞的,我們從報章都讀到,執法的人犯法,以權謀私,令人髮指。
講到這裏,不少當差的都會生氣,說那些都是個別例子,嘉琳你不該一竹篙打一船人。但每每談到這裏,我往往義正嚴詞:第一,這類壞警魔警作惡事件,一單也嫌多;第二,如此個別的事件,不會個個警察得閒癲到日日做,我也相信大部分警察也不會做,但你自己不做,你的師兄弟妹做,你會舉報嗎?警察會懷疑街上金毛,但對自己人卻相信仁慈,不到最後弄大了事情也不出聲出手,但那時一切也太遲了。
有人辯說,不是全心包庇,只是怕做二五仔,篤出同僚後犯眾憎,沒運行。這道理,我能理解,不能認同。警察訓練,常說要不畏懼,心口掛個勇字,不是要他們送死,但訓練早有教他們如何理性分析情況,適當時候,勇字就發揮功效。對於同僚犯法,以權謀私,用同樣的理性和Guts,會搞得掂。
警察不需要是聖人,也不用是超人,但給得支槍他們佗,對他們有點理性和勇氣的期望也不過分吧。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