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群體社會中生活,當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時,自然會談天說地,除了說說自己的近況、諷刺一下社會時弊,少不免也會批評一下身邊朋友身上發生的事。人的表達方式和領悟能力各有不同,當同一件事情在一傳十,十傳百後便往往出現多個不同的版本,成為最受大家歡迎,卻又最令當事人困擾的是非。
人與人之間相處互相遷就,是應該的,但當我懷疑一個人的品格,又或是當感到跟對方的思想有太大的差異時,我便會選擇不把這些人看作是朋友。
世上有一種人,專門喜歡在朋友圈中興風作浪,更喜歡選出受害者玩針對。明明不喜歡阿甲,但偶爾也會喜歡找他出來參加聚會,之後便拿他作笑柄,在其他人面前把聚會的經過渲染成一個故事說出來,而重點當然是集中在阿甲如何出醜人前、做過和說過甚麼令人發笑的事。
經過說故事的人加入主觀的意見後,原裝的故事給加鹽加醋自然是在所不免的事。我聽過最嚴重的一個例子,是阿甲本來只是出席某次聚會,但說故事的人竟說成阿甲出席了某次聚會,還對某君做出性騷擾的行為。
喜歡興風作浪的人,就算唸多少遍經、做多少次義工,當走出了神聖的地方後,便會原形畢露,那又何必裝神騙鬼呢?阿門!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