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中一對前輩結束二十年愛情長跑結婚了。有朋友認為他們都已六十出頭,其實不需多一張婚紙,也可以繼續快快樂樂活下去。然而,我卻不贊同這說法,更為一對新人最終能修成正果而感覺喜悅。
誰說年齡的大小可決定一個人應否結婚?只要年過十六歲又是單身的,在法律上便有合法的身份,可隨着自己的意願,在哪個年齡喜歡結婚也可以。
更何況一對前輩相戀長達二十年,在廿載情中又分別經歷過被病魔的纏繞,我想他們絕對是曾共患難的一對,既然如此還有甚麼可打動他們彼此在對方心中的地位?結婚絕對是理所當然的事。
雖說結婚只不過是張婚紙、是個儀式,但在這背後,亦包含了一對戀人對彼此的承諾。兩個毫無血緣的人願意從此受到法律約束成為夫婦,成為一家人,在我而言,實在是非常神聖的事。
所以有很多朋友問我到了這個年紀,是否仍渴望過婚姻生活,我的答案都是如一:渴望。莫說是現在三十多歲,就算他朝像前輩般,在六十多歲時方有機會披上嫁衣,即使我已肯定那時不會是個動人的新娘子,我也願意跟我的另一半,一起讀出結婚的誓詞,結為夫婦。
在此我更衷心祝賀前輩,白頭偕老、永結同心。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