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菲傭大賓有心有力,精明能幹。但另一小賓卻差天共地,做事全無系統,鹵莽,失魂,大意,經常闖禍,來了不夠三個月,已洗壞了十件八件衣服,包括染色,脫色,燙壞,令我們非常頭痛。她人品不差,亦有禮貌,但是屬於教而不善類型。
我們開家庭會議,對小賓說:「你既然花了大筆介紹費來香港工作,為甚麼不做到最好?如果我們現在解僱你,你會損失很大,那倒不如畀啲心機,做好啲,以前大賓未到時你有藉口說言語不通,但現在,你又有甚麼解釋?」她無言以對,只說她會改。但我從她迷惘的眼神知道她改不了;原因是我給大賓的工資連OT每月約$4,650,比合約工資高出$1,070,這已是非常吸引的動力,理論上離鄉別井都是為「賺取更多金錢」吧。所以,我決定給她最多三個月時間,如無進步,惟有拜拜。因為我都需要對大賓公平一點,好的助手叫「幫手」,差的助手叫「阻手」。
我常常強調,這世界是公平的,人人都有機會,問題是你懂不懂把握,懂不懂珍惜吧!如果做人做事都是得過且過,交差了事,看見別人成功既妒且恨,那你為甚麼不問問自己……為甚麼不做到最好?
星級註冊女中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