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遭證監罰千五萬

再有中資券商因為違反打擊洗錢的監管規定被香港證監會採取行動!國信證券因處理第三者資金存款時沒有遵守有關打擊洗錢規定,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520萬元,被罰金額為近年同類事件中最高。

涉違反打擊洗錢規定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國信在一四年十一月至一五年十二月期間,曾為超過3,500名客戶處理10,000筆涉及總額約50億元的第三者存款。

具體而言,證監會發現國信有超過100名客戶曾收到與其財政狀況不相稱的第三者存款;有些客戶於收到第三者存款後並無將該筆資金用於交易,反而於短時間內提取資金;以及某些第三者曾多次將款項存入國信客戶的帳戶,但他們與該等客戶沒有明顯的關係。

儘管出現明顯的打擊洗錢預警迹象,但國信沒有就該等第三者存款作出查詢,同時沒有及時向聯合財富情報組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此外,資料顯示早於一三年,國信已有職員向其前高級管理層及一名前負責人員提出某些內部監控缺失,並對處理這些缺失給予建議。不過,有關高級管理層及負責人員沒有採取任何步驟。

證監會早已成立專責小組針對券商監控缺漏。一七年三至四月,證監會曾一連向四家券商就沒有遵守打擊洗錢指引採取紀律行動,罰款額260萬至450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