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企業傳承中採用了簡單的股權分配方法,例如有創辦人按兒女的長幼之序,以45%、35%、10%及10%的比例,把要傳承企業的母公司股份,在生前全數饋贈給予兄弟妹四人。
創辦人誤以為集團母公司內無一人擁有超過51%,即可完成互相制衡的管理規劃,達到企業傳承的目標。殊不知拿着10%股份的弟妹對企業意興闌珊,都把股權售予持股第二高的兄長。一旦有人持股超過51%,制衡立即失效。
因此,企業傳承一定要參考一下百年老店最多的日本。日本的百年老店有25,321家,其中五百年以上的有147家,千年以上的企業竟然也有21家。他們的成功傳承之道,原來在於其明確及簡單的制度:傳統上只傳位給長子繼承生意,近代則傳位給最有能力的其中一位子女、繼子繼女或贅婿兒媳,寧願被其他子女誤會為偏心,也不要讓兩人或以上來共同管理和傳承企業。
若始創人仍然希望子女「共同」管理企業,可考慮先把全部企業股權放入信託,並訂明不可分派。若始創人希望子孫管理企業,可在有關憲制文件上定明企業主席繼任人次序及權力。若想無血緣但有能力者亦可出任主席,則可定明選拔及留任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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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資本國際財富管理總監
作者:梁彥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