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中國森林前主席李國昌,以及前行政總裁李寒春展開研訊程序,指二人涉嫌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並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尋求法庭頒令,要求二人向小股東「回水」。
在研訊過程中,該會指中國森林的首次公開招股章程、二○○九年年報及二○一○年中期報告內,披露業務經營的各項資料及財務資料,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其中,營業額疑似被誇大至少92%,而據稱佔其資產淨值超過79%的人工林資產亦疑似被誇大至少87%。此外,公司所宣稱的證明文件,如銀行結單、林權證及保單等均屬偽造。
證監會將會於原訟法庭提起的法律程序中尋求法庭頒令,要求二人採取步驟,使曾因二人的失當行為而買賣中國森林股份的少數股東,回復至他們在進行有關交易之前的狀況。
該會亦已就李寒春及其名下投資公司,涉嫌於一一年就中國森林股份進行內幕交易,在審裁處對李寒春及該公司展開研訊程序。
中國森林於○九年十二月上市,去年二月其上市地位被取消。
另外,DBA電訊(03335)被裁定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公告,被判處罰款二萬元,及被命令繳付證監會的調查費。一三年三月,DBA在聯交所網站刊發截至一二年十二月底止年度的業績公告。證監會指,有關的財務報表並未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獲得核數師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