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日前發布《關於二○一八年度風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要求尚未印發一八年風電建設方案的省市,新增集中式陸上風電項目和未確定投資主體的海上風電專案,應全部通過競爭方式配置和確定上網電價。分散式風電專案可不參與競爭性配置,逐步納入分散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範圍。
另外,新列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風電項目,必須以電網企業承諾投資建設電力送出工程並確保達到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不超過5%為前提條件,在項目所在地區內具備就地消納條件的優先納入年度建設方案。
中央亦優化風電建設投資環境,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在風電專案開發過程中不得以資源出讓、企業援建和捐贈等名義變相向企業收費,不得強制要求專案直接出讓股份或收益用於應由政府承擔的各項事務。支援風能資源豐富地區結合當地大型工業企業和產業園區用電需求建設風電項目,在國家相關政策支援下,力爭實現不需要補貼發展。
同時,鼓勵在具備較強電力需求的地級市區域,選擇年發電利用小時數可達到3,000小時左右的風能資源場址,在省級電網企業確保全額就近消納的前提下,採取招標方式選擇投資開發企業並確定上網電價,特別要鼓勵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平價上網項目。
今次政策對現有風電項目並無影響,而且有大批風電場項目已獲批但仍未建設,項目電價亦不受新政策影響,並不需趕於限期前完工,令建設成本大增。政策鼓勵風電項目提升利用小時數,降低棄風率。調整補貼有助營運商揀選最適合地區建風電場,減低資源浪費。
未來風電場投資成本持續下跌,可降低發電成本,逐步實現電網平價目標。減少政策倚賴,有助提升行業盈利透明度,估值水平可望逐步提升。
中國金洋資產管理董事總經理 郭家耀(作者為註冊持牌人士,本人及客戶沒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