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去年就打擊「向下炒」及加快殲滅「殭屍股」諮詢市場,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希望在今年上半年推出有關諮詢總結,亦希望有關「借殼上市」的諮詢文件在上半年出台。
港交所去年九月刊發嚴管上市公司供股合股諮詢文件,建議禁止攤薄達25%或以上的供股活動。同時,加快長期停牌公司除牌程序,建議設立自動除牌機制,主板股份持續停牌最多兩年便要除牌,創業板股份停牌最多一年亦要除牌;並建議取消現行三階段各六個月的除牌程序,改為引入更快速程序,甚至可在適當情況下「即時」將公司「DQ」。
有關諮詢期已於去年十一月結束,市場關注何時推出諮詢總結。不過,市場人士指出,現時港交所「頭號大事」是籌備「同股不同權」(WVR)規則諮詢,正加快「趕貨」,希望最快在農曆新年後就出台,並爭取在六月底後就可接受新經濟公司申請上市;故打擊「向下炒」及加快殲滅「殭屍股」的諮詢總結,及「借殼上市」的諮詢文件,估計最快也要在上半年才可出台。
戴林瀚表示,希望在二月底或三月初發表WVR的規則諮詢,並承認上市部今年有多項工作計劃。
近年賣殼及借殼上市活動增加,港交所上周五(廿六日)發表的審閱發行人年報的報告便指出,注意到有愈來愈多新上市公司透過一連串交易或安排,以改變其主要股東、董事會及主要業務。港交所將密切監察該等公司,並會在理據充分的情況下,對極端個案應用反收購規則。
戴林瀚早年曾經指出,正在研究加大反收購行動條例的權力,收緊公司在一段較長時間內,透過一連串收購或出售資產安排,從而達到把公司完全轉型「賣殼」的目的。
港交所過去已就借殼等活動推出連串措施,包括一四年就反收購行動(RTO)發指引,及於一六年三月就RTO及現金公司發出多個上市決策及指引信,以杜絕「賣殼」活動,希望公司改「走前門」上市。
不過,在現行《上市規則》中,較難處理的是發行人在一段較長時間內,透過人為安排,如連串較細的收購或出售資產安排,將原本公司業務轉型;故港交所研究是否需要修改《上市規則》、擴大權力規管這種以連串交易以達「借殼」上市的計劃,讓港交所處理時有更大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