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於九月在本欄已提及,內地再放寬銀行類金融機構外資准入限制和持股比例,中國在十一月十日正式宣布,將在短期內向外資全面開放金融部門,允許外國企業成為內地銀行、保險公司以及證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大股東。力度之大,超乎筆者所想。
按財政部公告,外資投資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的投資比例限制獲放寬至51%,而在今次放寬三年後,上述公司持股比例不設限制;外資投資保險公司三年後可持股51%,五年後不設持股限制。同時,外資在內地銀行的持股上限規定亦獲放寬,對中資銀行外資單一持股不能超過20%和合計持股不能超過25%的規定亦將會取消。
有評論認為,各項改革表面動作頗大,但對外資入股內地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實質意義不太大。由於內地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至一六年的資產總值,以工商銀行(01398)為例,資產總值達三萬七千三百億美元,為全球最大銀行。四大行中資產總值最小的中國銀行(03988),亦膺全球第四。要成為內地大型商業銀行的控股大股東,實在談何容易。
內地金融業開放對外資和銀行體系的實質影響可能不大,但是這種觀點完全忽視了過往二十多年內地商業銀行的改革進程,外資機構無意再像以往一般,着眼於入股內地大型商業銀行。
反過來,大批中小型內銀(包括城市商業銀行和地區性的農村銀行)便成為外資入股的首選。
論規模,這些中小型銀行的客戶網絡絕對比不上大型商業銀行,但憑中國長期超過40%的儲蓄率,龐大存款資金,已令中國金融業的增加值由○八年保持20%的增長,到一五年已高達五萬七千五百億元人民幣,只要外資能透過入股這些中小型地區銀行,利用他們的地區存款和貸款網絡,已能為外資帶來龐大的商機。
對內地中小型商業銀行而言,亦樂見外資入股,畢竟外資銀行在風險控制、產品創新和金融科技方面仍存優勢,內地中小型商業銀行亦希望外資入股能提升其效率和競爭力,逐步拉近與內地大行的競爭水平。假若外資進入能為內地銀行業帶來更多良性競爭,提升金融業的效率,對中國長遠經濟發展必然利大於弊。
當然,不排除在競爭中出現汰弱留強,但內地至今已擁有一套成熟和審慎的監管框架,有能力把握系統風險,不會帶來太大的風險和衝擊。
目前內地金融業總體運行平穩,具備了進一步開放的良好條件,金融體系能夠接受外資以更高持股比例進入。這次金融和銀行業的開放,可以說是領導人管治下邁出改革重要的一步。成效如何,還要觀察,但總體方向是走對了。
香港公開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包括中國經濟政策及發展。
作者:鄺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