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與香港證監會最近對同金融集團轄下的註冊機構及持牌法團,在銷售自家產品時所產生的潛在利益衝突進行聯合主題檢視。檢視結果顯示,雖然中介人普遍已設立處理利益衝突的政策和程序,但仍有一些主要範疇值得中介人進一步關注,金管局及證監會已要求有關的中介人就所識別的問題進行糾正。
具體而言,高級管理層應從集團的整體層面管理風險,全面評估管控制度和措施的穩健性及有效性,並確保集團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監管規定。
利益衝突是金管局和證監會的主要監管重點。在香港,金融集團透過其轄下的註冊機構及持牌法團經營的業務,由研發及管理金融產品到向客戶分銷這些產品等。利益衝突可能在中介人的日常運作中產生。因此,識別和管理利益衝突對保障客戶利益至為重要。
為評估與利益衝突有關的管控措施的有效性,金管局與證監會進行有關主題檢視,檢視的範圍包括交易指示的執行、產品盡職審查、銷售過程、委託帳戶的管理、管理層的監察、管控及監督。
另外,證監會主席唐家成稱,中港證監就滬深港通下的實名制已取得共識,希望盡快公布詳情。落實實名制有利跨境監管,亦有助將互聯互通擴展至其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