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投資者協會主席呂志華支持香港交易所(00388)打擊「向下炒」,但認為該所建議禁止累計攤薄效應達25%的供股,根本無法杜絕「向下炒」,故向港交所提出三項反建議,包括將供股金額所得與公司市值掛鈎,認為才能令「向下炒」活動「無肉食」。
呂志華指,現時「向下炒」的公司主要有「三部曲」,首先是股價大跌,然後是合股,最後階段是大比例或大折讓供股。但港交所的建議只針對最後的供股階段,由於內幕人士仍有可觀利潤,故不少市場人士均認為,就算港交所通過新例,都不能有效根治問題。
因此,他向港交所提出三項反建議,以圖全面堵塞「向下炒」活動。第一是供股要在合股12個月後才可進行,他認為,如果合股與供股的時間相隔愈長,內幕人士的機會成本愈高。第二是供股價按宣布供股前十個交易日平均價計,不得折讓超過25%,相信將無法大折讓攤薄小股東權益。第三是最關鍵的,就是限制供股金額所得與公司市值掛鈎,不得超越宣布供股當天前十個交易日的平均市值30%。
他認為,有關反建議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集資,公司也可以有其他方式,如發行可換股債券、批股等進行集資。至於有關限制供股價與供股金額所得的比例,他認為市場可以討論。
他續指,現時港股在大牛市下,續有個別公司一日股價下跌八、九成,現象屬全球僅有,實令本港金融中心地位蒙羞,更擔心會成為本港股市的「風土病」,故必須設法堵塞有關問題。
證券及期貨從事員工會會長陳勇華就建議港交所設立「冷淡對待」名單,將經常集資和涉嫌「向下炒」的公司列入名單內,讓投資者有所警惕,而不是採取「一刀切」的除牌措施,因除牌會令小股東「血本無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