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優化境外投資監管

國家發改委周五發布「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對投資敏感類項目實行核准管理,而對非敏感類項目,發改委相應簡化境外投資管理,取消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的訊息報告制度。

重點規範八類活動

意見稿指出,此舉是為加強境外投資宏觀指導,優化境外投資綜合服務,完善境外投資全程監管,同時促進境外投資持續健康發展。今次監管涉及的投資活動共八大類別,包括境外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權益、境外自然資源勘探和開發特許權權益等。

至於實行核准管理的範圍,主要是投資主體直接或通過其控制境外企業開展的敏感類項目,發改委是核准機關。敏感類項目包括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及敏感行業。其中,敏感行業包括武器裝備的研製生產維修、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新聞傳媒,以及根據內地宏觀調控政策,需要限制企業境外投資的行業。

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與中國未建交的國家和地區,發生戰爭、內亂的國家和地區,根據中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等,需要限制企業對其投資的國家和地區及其他敏感國家和地區。

簡政放權推3項改革

事實上,監管部門出手管理企業進行海外投資已非首次,國務院辦公廳在八月底轉發發改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及外交部關於進一步規範境外投資方向指導意見的《通知》,除了限制內地企業開展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五大範疇境外投資;亦限制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台等,以上兩者均須經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至於簡政放權方面,對非敏感類項目的新規管亦推出三項改革,包括取消項目訊息報告制度、簡化核准及備案申請手續,以及放寬核准和備案時間底線,冀藉此便利企業境外投資,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豐盛金融資產管理部分析員馮宏遠指,相信是次發改委出手只是想將境外投資的規管更加明確化及制度化,但並非完「落閘」暫停企業進行海外投資或併購。

他相信,對非敏感類項目的新規管,對企業繼續「走出去」經營正當業務的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