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嚴打攤薄向下炒

香港交易所(00388)積極整頓市場不當行為及改善市場質素,周五「一口氣」發表兩份諮詢文件,擬嚴限具高度攤薄效應的集資行為及加快清理長期停牌公司,兩份諮詢文件的諮詢期為兩個月,至十一月廿四日結束。

港交所嚴打「向下炒」!港交所周五刊發規管上市公司供股合股諮詢文件,限制具高度攤薄效應的集資行為,建議禁止攤薄達25%或以上的供股活動。與此同時,港交所對公開招股(open offer)施加較供股更嚴厲的規定,建議規定所有公開招股必須取得少數股東批准。市場人士直言新招「頗辣」,擔心會影響小型公司的集資能力。

近年「向下炒」活動備受關注,部分供股欠缺明確商業理據,市場認為背後目的是要攤薄少數股東權益,當中的條款特意以不吸引少數股東為目的而設計,令內幕人士可以極低價格購入大量未被認購的股份。在若干個案中,供股更同時與股份合併進行,又或在股份合併後不久進行,持有較少量股份的股東在這個情況下尤其不利。

倡禁攤薄25%供股

有見及此,港交所建議禁止所有令累計價值攤薄達25%或以上的供股、公開招股及特定授權配售,但特殊情況如公司出現財困除外。

現時供股活動,若股東不認購供股股份,可在市場上出售其未繳款的供股權。公開招股與供股相類似,但股東不可放棄並售認購權。港交所認為公開招股的股東保障不及供股,建議採更嚴格要求,規定所有公開招股須少數股東批准,除非有關新股是根據現有的一般性授權發行。控股股東或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不可就有關決議案投贊成票。

發新股須少數股東批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指,諮詢文件的建議具針對性,務求確保正常的集資活動不受限制。公共專業聯盟財經政策發言人甄文星稱,禁止攤薄達25%或以上的供股「太辣」。儘管港交所指特殊情況除外,但這變相由港交所決定,認為香港有逐步走向「監管為本」之嫌。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稱,建議新增發新股也要取得小投資者同意的做法,恐有違自由市場原則,甚至影響海外投資者信心,宜三思,尤其要避免扼殺企業的正常商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