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對香港交易所(00388)建議設立新板明顯未有共識,不少「重量級」意見更認為應在主板另立章節,吸納「同股不同權」公司。金融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亦反對設創新板,「現已有主板、創業板,如再設創新主板、創新初板,就正如以前有四個會(交易所)咁,會好亂!」,建議在主板放行「同股不同權」!
繼金發局、港交所前上市委員會主席高育賢、中央證券董事總經理鍾絳虹及董事學會等後,張華峰亦認為,毋須開設創新板,可以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權」公司。
張華峰表示,支持新經濟公司來港上市,「香港再唔吸納,會冇運行!」但他對開設創新板有保留,「那些巨無霸科網公司,是否願意來上創新板?始終新板給人印象次一級,要啲大科網公司去第三板,似有招待不周的感覺!」再者,設立多個板,投資者也會很混亂。
他續指,創新初板有更大爭議,風險很大,「比創業板的門檻更低,又只限於專業投資者,好有可能公司一上市之後就沒有成交!至於同創業板的關係又如何?公司又會否去晒初板?」
他表示,以往市場指證監會反對「同股不同權」,但時代已改變,證監會對「同股不同權」公司已接受。故他建議在主板上市規則增加一個章節,引入「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又或以股票編號作識別,如以「九字頭」代表「同股不同權」公司。
不過,由於香港沒有集體訴訟,建議在主板放行「同股不同權」時,要設有多項限制,保障小股東權益,包括設立日落條款,「例如在五年或十年之後,不能再享有同股不同權等。」
被問及這對現行主板公司是否不公平?又或被人濫用?他指,「第一步可先讓已在海外上市的WVR公司在主板第二上市,這是最直接、快捷方法,市場也有信心。」下一步再發展至讓未曾在海外上市的科技公司來主板上市。
至於第二上市能否吸引科技公司回流上市?他笑說,「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是Top Sales(超級推銷員)嘛!」
李小加曾提及主板監管條例繁多,如在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權」,會引發更多爭議。張華峰指出,「如在新板做,因為規則全新,可能會快些,對小加也是容易些,但如監管機構在主板進行有共識,時間上可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