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嚴審創板上市

香港交易所(00388)再度出手整頓創業板新股!鑑於創業板上市申請增加,港交所關注創業板上市文件的質素。如港交所提出兩輪意見後,仍未能清楚了解個別創業板上市申請的基本事宜,例如申請人的業務模式或營運情況等,港交所有可能退回有關上市申請。

與此同時,若創業板及主板的上市文件不夠簡潔、不着重披露重大資料,港交所亦可能會暫停審理其上市申請。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特別提醒,保薦人有責任協助申請人因應上市部的意見準備回覆,自己亦需有充分準備,能在上市委員會及創業板上市審批小組的聆訊上回答提問。就有關意見或問題不作出回應或回答不清晰,都可能會導致上市申請被退回或拒絕。

有投行界人士指出,新的保薦人制度下,在提交上市申請時的草擬招股書必須要大致完備,否則港交所可發回申請,故今次建議只是將有關規定的演繹更加具體化。

申請文件頁數設上限

港交所昨日刊發指引信,就上市文件中「歷史及發展」及「適用法例及法規」兩節設立二十頁的頁數上限。之前港交所已就「概要及摘要」及「行業概覽」兩節設立十頁的建議頁數上限。

港交所表示,若上市文件指定章節的頁數超過港交所建議的上限,及「概要及摘要」一節所載資料幾乎全部由其他章節複製而成,或未有闡釋主要財務數據出現大幅波動的原因,港交所有可能酌情暫停審理有關上市申請。若上市申請遭暫停審理,申請人必須重新擬備上市文件的相關章節,從而完全符合所述要求,港交所才會恢復審理。暫停審理不等於退回或拒絕申請,故申請人毋須上載修訂的申請版本到披露易網站,首次上市費用亦不會被沒收。

夜期加時擬分三階段

為讓市場有時間準備,港交所會對今年九月十一日後提交的上市申請開始酌情行使暫停申請審理的權力。

另外,港交所發表夜期加時諮詢總結,決定分三階段實施。首段將於今年十一月六日,將四隻股票指數期貨的交易結束時間由晚上十一時四十五分延長至凌晨一時。次階段將於明年上半年實施,將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納入夜期時段,並設立短暫停牌機制。第三階段於一八年第四季開始,將夜期加時至凌晨三時。

創新板有利行業數碼化

港交所與數碼港昨日合辦創新板研討會,數碼港的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九成數碼港科技公司認為,創新板對香港推動新經濟發展有積極影響,有利各行業數碼化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