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00388)建議成立「創新板」容納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新加坡交易所(新交所)亦作出反擊,表示會容許在「已發展市場」第一上市的雙重股權架構公司於新加坡第二上市。
新交所表示,該所的第二上市框架採用FTSE和MSCI等指數供應商的「已發展市場」分級制度,認可二十二個市場為「已發展市場」。
若公司在該二十二個市場的其中一個市場作第一上市,並且有意在新加坡第二上市,只須向新交所披露它們在當地交易所的任何公告,除此之外,便毋須面對額外的上市後條件要求,但前提是公司必須維持在當地交易所第一上市地位,當地交易所是公司的前線監管者。
新交所補充,尋求第二上市的公司,仍要經過上市審批程序,符合該所有關上市合適的條件。其中雙重股權架構的公司要交獨立的上市顧問委員會處理。
新交所指出,容許雙重股權架構的公司第二上市,會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也可令這些股份在亞洲時段交易。新交所正就是否讓雙重股權架構公司第一上市進行市場諮詢,現正分析意見書,目標是今年底前有決定。
亞洲公司治理協會對新交所容許雙重股權架構公司在新加坡上市,表示遺憾,並指會對港交所計劃開設「創新板」有鼓舞作用,但認為「創新板」會令在新加坡上市的雙重股權架構公司上市數目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