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盡職審查未符標準

香港證監會已表明會全力打擊保薦人不當行為,除市傳正調查多家保薦人公司有關保薦人角色缺失外,證監會對首次公開招股保薦人進行視察時,同時揭示未能符合標準的盡職審查,以及有關招股章程內披露資料的問題。

97%上市申請遭提關注

證監會多月前巡查保薦人時發現多項不足,包括保薦人盡職審查工作不足,如向監管機構提供的資料並沒更新及進行劣質訪問,如申請人在內地有業務,致電查證有關業務時根本沒求證對方是誰。

證監會又發現部分保薦人公司的內部監控差,如沒有進行獨立審查、沒有向進行保薦人工作的員工進行足夠訓練及指引;高管監察保薦工作不足夠等。

另外,截至今年三月底年度,在雙重存檔下,接獲245宗上市申請,證監會就238宗申請向聯交所提出意見或表達關注,比例達97%。證監會識別數宗有問題個案,申請人在提交上市申請前,沒有妥善處理可能影響上市申請的重大基本事宜。

在兩宗個案中,上市申請人於先前的上市計劃中委聘的會計師所提出的重大審計問題,在上市申請的處理期限已過時仍未解決。申請人在押後先前的上市計劃後約兩年,才透過另一批保薦人及會計師提交上市申請。其中一宗個案,申請人未能處理前任會計師所識別的不尋常審計結果,令人質疑申請人的財務資料是否真實。

財務資料準確度存疑

另一宗個案,證監會對申請人的財務資料準確性深表關注,包括其內地的附屬向內地機關所存檔的財務資料與該些附屬各自的內地審計報告所載資料存有重大差異。

在第三宗個案,申請上市的公司的股東過往曾在類似業務上市後不久便沽售其全部股權,令人質疑他們對公司業務的承諾,同時令人懷疑該上市申請是否為「啤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