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需提交核心職能主管名單

香港證監會今日(十八日)引入新措施,券商及基金公司等需要提交八大核心職能主管名單及組織架構圖。儘管有意見認為新措施可針對部分證券行管理層「卸膊」文化,但有中小型券商指出,有關措施只是方便證監會「做嘢」,實際效益不大,直言「大老虎」捉不到,但令小中券商成本增加。

證監會加強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的問責性,當中識別出八項核心職能,金融機構需要委任適當人選擔任主管,並要向證監會提交有關主管的全名及職能等資料,同時亦要向證監會提交組織架構圖。所有持牌法團必須在生效日的三個月內(即今年七月十七日或之前)提交所需資料。

該八項核心職能包括整體管理監督、主要業務、運作監控與檢討、風險管理、財務與會計、資訊科技、合規、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業界:中小行成本增

證券商協會前主席蔡思聰稱,新措施只是方便證監會工作,「以往證監會要對券商採取行動,是要證監會舉證,但現時由券商自行提供組織架構圖畀證監會,一有事證監會就可跟住個架構圖嚟追究,無得卸責!」

不過,他認為實際效益不大,因為券商若有心做壞事,不想「幕後話事人」負責,「請多兩個(人頭)返來咪得!」新措施只會令券商成本增加。

他續指,對中小型券商更不利,「如果細行想慳,可能一個人要做幾瓣(核心職能),一唔小心就被證監會捉到。另細行如果請多幾個人,成本肯定升,或者原本做開資訊科技,要做埋RO(負責人員),因責任加重,會要求證券行加人工。」

不過,有證券行中層支持新措施,指可針對證券行管理層「卸膊」文化,尤其是中資行最受新例影響,老闆不能再隱身幕後,「新規定對高層以外的人士有好處,以免受高層大石砸死蟹!老闆或高層不能再卸膊,因為一出事,成隊人都要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