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未能在限期前公布業績的公司數目顯著下降。今年共有12家公司因未能在三月底限期前公布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止全年業績而需要停牌,較去年共有22家公司未能在限期前公布業績。
統計顯示,今年有13家公司因去年十二月底止全年業績而要停牌。當中12家公司因未能在三月底限期前公布業績而需停牌,較去年勁跌45%,另1家雖在限期前公布業績,但仍要在四月三日停牌,因核數師沒有足夠時間分析公司提供的審計資料而發表保留意見。
去年共23家公司因截至一五年十二月底止全年業績而需停牌。當中22家因未能在限期前公司業績而要停牌,另一家雖在限期前公布業績但仍要停牌,因為核數師識別部分審計違規事宜。
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丁偉銓表示,公司因延遲公布業績而需要停牌的數目下降是好事,估計其中一個原因是核數師要在獨立核數師報告加入關鍵審核事項已正式執行,核數師要就審核關注事項,提早與同公司管理層進行溝通,不會等到最後,故可能令延遲公布業績的情況減少。
再者,近年證監會及香港交易所(00388)對公司有核數師保留意見、延遲公布業績或核數師辭任等情況,均會盡快作出跟進,相信上市公司為免監管機構介入,都會遵守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