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壹週刊》誹謗獲賠霸王轉賺四千三萬

霸王集團(01338)公布去年底止全年業績,全年轉賺4,370.4萬元(人民幣‧下同),扭轉過去6年錄得經營淨虧損的頹勢,一五年錄蝕1.1億元。期內霸王持續經營業務營業額2.64億元,按年升13.8%;每股基本盈利1.42分;不派末期息。

於回顧年度內,香港高等法院就公司和霸王廣州申請《壹週刊》誹謗索賠案件一審宣判,命令《壹週刊》須支付公司和霸王廣州合共約300.5萬港元,於報告期內,集團收到誹謗一般損害賠償。公告同時提及,集團於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收到最終結算金額1,800萬港元。

賠償及訟費共收2100萬

《壹週刊》於一○年七月十四日刊登誹謗霸王產品的文章,霸王其後控告該刊,指相關文章刊登後對霸王造成極嚴重損失,並向《壹週刊》追討超過6億港元。經過多年訴訟後,高等法院終於在去年五月二十三日判《壹週刊》罪成,須向霸王賠償300萬港元,支付對方80%訟費,兩筆款項合共2,100萬港元。

霸王其後於去年中期業績通告中提到,高等法院判《壹週刊》罪成後,霸王產品銷售有所增加。該公司去年上半年營業額按年增長34.08%至1.35億元,當中核心品牌「霸王」的收入約1.05億元,佔公司持續經營業務總收入的78.1%,按年增長約37.9%。公司中期盈利2,116.4萬元,扭轉前一年上半年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