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慎興業(00014)向終審法院上訴要求釐清城市規劃委員會所施加發展限制是否違憲,終院昨裁定有關發展限制觸及《基本法》內保護私有財產條文,把事宜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
業界指,終院此判決一出,或會令地產商有遐想,愈加會利用「私產權」保障問題來挑戰規劃限制,日後或會引發大量同類官司;部分私人發展申請亦會「Hold住先」,令大量發展計劃拖延,影響本港各類型物業供應,令樓市出現亂局。
希慎歡迎終院判詞,其澄清了《基本法》下私有財產權利的範圍。城規會表示會研究判詞,並會就判詞對其辦事程序與方法的影響徵詢法律意見。
地產建設商會執行委員會主席梁志堅對判決表示歡迎,同意《基本法》保障運用私人財產的權利不應受行政手段干預,並認為此判決可增加該會同類司法覆核申請的勝訴機會。
事實上,地建會之前亦同樣因不滿城規會在四區(「灣仔」、「旺角」、「油麻地」、「牛頭角及九龍灣」)的大綱草圖添加規劃限制而「出手」打官司,雖然高院去年判地建會勝訴,亦同樣下令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但至今似乎仍未聞有何新進展。有資深大律師指,儘管是次希慎上訴得直,但要推翻城規會決定有一定難度,除非能夠證明規劃限制明顯不合理。
本案源於,二○一○年城規會為通風及方便行人等理由,修定「銅鑼灣」與「灣仔」兩份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在某些地段施加規劃限制,包括高度限制、將部分地段開作行人通道、及要求預留非建築空間等。該兩區的大業主希慎非常不滿,指旗下10個物業因而大幅減值至少數十億元,遂與城規會打官司。
兩年前官司打至上訴庭,希慎雖上訴得直,事宜得以發還城規會再處理,但希慎指規劃違憲侵犯私有產權這一點,卻在上訴中輸掉,上訴庭當時斷定規劃限制並無觸及《基本法》第6及第105條所保護的私有財產憲法權利。希慎於是上訴終院。
終院昨斷定規劃限制顯然觸及《基本法》該兩條文。終院明確指出驗證「侵犯性的行為」有否牴觸「私產權」的步驟與標準。終院指,與《基本法》內「人身自由」權利不同,「私產權」非絕對權利,須透過「相稱性的分析」程序來決定某些「侵犯性的行為」是否可容許,而程序中除了現時常用的三個步驟外(合法目的、合理關連、評估可容許程度),還應加上第四個步驟─審視社會利益與私產權間是否已取得合理平衡。
業界擔心會有部分發展計劃會因今次判決而拖延。高力國際亞洲區估價及諮詢服務董事張翹楚預期,發展商或會因今次判決有遐想。
理想城市企業估值部主管張聖典指,假設將來各區高限得以放寬,不排除部分發展項目會暫緩申請,以爭取更高發展密度。但問題是目前仍不知道城規重審時間要多久,亦不知結果如何。他指若從發展商角度看,面對如此不明朗性,發展項目拖得愈久、成本就愈大,除非可以大幅增加發展密度,否則發展商只會「企咗喺度」。
亦有業界認為今次或可能是全面審視規劃的契機。張聖典指,法院現發還城規會再考慮,城規會有機會一次過作出全面審視,而非等到受發展商挑戰才個別去做。他指今次判決或會釋放部分用地發展密度,但完全釋放所有地盤高限會衍生其他問題,城規會仍要作出長遠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