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反對上市監管架構改革的上市公司商會,昨日(十三日)正式向證監會及港交所(00388)提交回應書,提出九大理由反對改革。該會認為,現行三層監管架構應繼續,故改革方案並不需要。
有關改革諮詢期原定在下周一(十九日)結束,現時已延長至十一月十八日。上市公司昨提交共七頁的回應書,列出九大理據反對改革,當中包括改革方案破壞現行三層監管架構、改革目標欠缺實際理據、上市政策委員會(LPC)及上市監管委員會(LRC)的組成由證監會主導、上市委員將被邊緣化、LPC支配上市規則制度、證監會在上市審批及政策制訂將施加絕對權力、改革建議不能對付現有市場問題如借殼及啤殼上市、拖慢市場發展、以及監管制度會由披露為本轉為審批為本等。
上市公司商會重申,改革方案將令權力集中在證監會而欠缺制衡,破壞市場發展,令香港監管制度改為審批為本,上市決定由「小圈子」作出,監管思維更會扼殺市場。商會認為,改革並不能加強上市監管制度,反而令市場倒退而非向前行。強調現行制度恒之有效,沒有需要改變至一個會危害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新制度。
據了解,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昨日會見香港總商會代表,解釋有關上市改革諮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