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指公司研重納條件

近年被證監會點名的股權高度集中公司大增,恒生指數公司亦決定將之剔出指數之外,但同時會研究重新納入曾被界定為股權高度集中公司成為指數成分股之條件。恒指公司董事兼研究主管黃偉雄表示,研究重新納入條件的方法必須是市場認同,目標是在一年內,訂出合資格重新納入的條件。

黃偉雄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今年初發現證監會刊發的股權集中公司數目增加,認為對編算指數有所影響。因為指數除反映市場外,亦要顧及投資者保障,認為若證監會發出公告提醒市場,恒指公司也應「保守些」,將之剔除在指數成分股之外。

周五公布季檢剔除名單

新規定已於六月底起生效,故首批被剔除名單,將於本周五(八月十二日)季度檢討時公布,九月五日起生效。

截至六月底,共有14隻恒生指數系列之現有成分股被界定為股權高度集中,將從相關指數中剔除。

黃偉雄續指,恒指公司對剔除股權集中公司也「留尾」,將研究曾被界定為股權高度集中公司被重新納入的條件。「但這不是那麼直接簡單,要花相當時間,找出市場接受的方法。研究細節包括公司如何證明不再是股權高度集中,但就算證明得到,重新納入的機制,也要全盤考慮。」恒指公司屆時將會提供清晰指引,列明什麼情況下可被重新納入。他承認,包括上市公司在內的市場人士,都有接觸過它們,冀理解有關機制,恒指公司會聽取市場意見。

近期港交所(00388)加快處理長期停牌公司,恒指公司早前也完成檢討剔除停牌成分股的處理方法。黃偉雄指,恒指公司處理停牌成分股的原則是考慮透明度及指數代表性,處理手法則包括何時及用什麼準則剔除。

對待停牌股要視乎原因

非恒指及國指的指數成分股,若停牌原因為明確負面因素,如清盤、被證監會調查等,會即時被剔除,「因相信短期復牌機會不高,為反映指數代表性,應盡快除牌」;若停牌原因為非明確負面因素,如公眾持股量不足等,會給予三個月的停牌時間。

不過,由於恒指及國指影響性較大,加上有很多產品掛鈎,故需分開處理,會於定期檢討時才決定是否剔除。

他又指,恒指公司未來將積極研究增加中港指數系列,即包含香港股票及內地A股的指數。「現時香港指數系列很全面,純A股指數也可以,但中港指數系列不夠全面,且欠缺比較獨特的主題,故會研究豐富有關系列,滿足市場需求。」同時,也會發展有「聰明啤打」特性的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