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已於六月十六日完成《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及配套措施的修訂,新的《辦法》將於十月一日正式實施。
該《辦法》核心內容是強調證券等中介公司堅守合規經營和防範風險底線,確保證券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真正創造服務實體經濟的新產品。
《辦法》指出,目前證券等中介行業發展存在四大突出問題:功能定位、發展路徑存在偏差,主動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不足;勤勉盡責不夠,適當性管理不足,投資者保護不力;合規風控基礎不牢、水平不高,嚴重落後於業務發展;整個監管環境過於寬鬆。
受上述因素影響,一些機構大量從事通道業務、非標融資類業務,提高融資成本,部分機構還設計了比較複雜、不透明的產品,進行監管套利、政策套利,未真正創造社會價值,扭曲了資本市場運作行為;致使金融投行風控體系十分脆弱,加劇了股市動盪不安。
中證監此次修改並頒布的《辦法》,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對證券等中介機構業務發展能起到制約作用,也能拔除資本市場混亂的禍根。
同時,也具有進一步規範資本市場運作行為的功能,有利於防止資本通過不規範通道業務興風作浪和造成股市大起大落,也能消除不法機構的監管套利行為,更能穩定股市資金,提高中國資本市場價值發現和投資功能,增強投資者信心,推動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使中國資本市場更加企穩致遠。
要為《辦法》實施鋪墊好基礎,當前必須做好三項工作:一是證券等中介經營機構須完成業務組織架構體系,形成行業有效的自我約束機制。對數目過多的公司進行整合,確保風險全覆蓋。
二是逐步壓縮通道業務規模,強化投行業務內容風險管控,為通道業務徹底退出奠定基礎。
三是從嚴監管,加大違法問題打擊力度,對仍不收手從事違規違法通道業務的機構採取嚴厲監管措施,增強監管威懾力,真正把通道業務治理好,讓資本市場成為企業融資的「天堂」和廣大投資者的「樂園」。
當然,國內外民眾也應充滿信心,實施《辦法》後,中國證券市場向着規範健康發展的方向是明確的,可持續發展之路也一定是順暢的,應更積極地加入到中國資本市場的投資大軍。
中國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莫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