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監管架構改革,建議大幅增加香港證監會在上市審批及上市政策的參與度,引起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強烈反對。上市公司商會批評建議將令權力集中於證監會,無疑於將上市審批權交回證監會,擔心來港上市公司數目下降,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而建議亦無助解決「啤殼」、「後門上市」等事宜。
上市公司商會反建議,可考慮在現行上市委員會加入證監會代表,並繼續實行現行的雙重監管架構。
上市公司商會副主席羅嘉瑞表示,建議將令證監會「話晒事」,而欠缺制衡。現行是雙重架構,港交所(00388)為前線監管機構,證監會為後方監管機構,由獨立於港交所的上市委員會(LC)處理有關上市事宜;將來就會變成單一架構,賦予證監會前方及後方的監管權。
「根據建議,上市委員會的權力將降至只負責一加一等如二的事,複雜少少都要交LRC(上市監管委員會)及LPC(上市政策委員會),等如將LC廢咗,很難相信,將來有社會地位的人還有興趣做LC委員。而且,LRC由證監會、及LC主席與副主席(人選須獲證監會通過)所組成,故變相是證監會話事。更甚的是,港交所上市部的員工評核也由LPC負責,變相上市部都聽命證監會。」
他更擔心的是,建議令監管思維獨大,而窒礙市場發展需要,監管條例變得過度嚴苛。「以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為例,受證監會監管,但好不幸,現時REIT市場如一潭死水!」
他指,現時多個市場都正朝向以披露為本的制度發展,擔心本港將會被以監管機構評審為本的原則取代,導致市場倒退一大步。「現時香港最大的競爭對手不是倫敦、紐約或新加坡,而是上海、深圳,再過多十年,內企來港上市佔本港市值八成都不出奇,因此香港必須讓市場更加開放,而非將大門關上!證監會的任務應是捉拿操控市場、製造虛假市場等違規者,以儆效尤!」
不過,證監會主席唐家成早前就否認建議實際上由證監會接管港交所的上市職能,上市監管以披露為本的原則亦不會逐步被評審為本的原則取代。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亦支持改革,指可改善港交所及證監會溝通,避免出現雙方早前就「同股不同權」公開意見分歧局面。曾任港交所上市科的吳惠恩律師行顧問律師鄭孟揚指出,兩個新委員會的設立可提供一站式討論平台,對上市監管改革是踏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