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大都會人壽(Metlife)早前勝了一場意義重大的官司,就是免去SIFI(Systematically Important Financial Institution、即具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的標籤。
SIFI標籤給大型金融機構帶來不少苦惱,主要是一旦有了這個身份,就要接受更嚴格規管,為監管機構提供更多資料,還要恒常保持更大的儲備,SIFI的合規成本無形中大增。
聯邦政府主審法官質疑為甚麼要假定企業會倒閉,假定企業會倒閉不是風險分析,而是純屬最悲觀的假設。法庭這個判決給監管者帶來莫大苦惱。
○八年金融海嘯後Dodd-Frank Act獲通過,監管機關權力大大增加。推翻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Council(金融穩定監管局)給Metlife的定性,即時衝擊了Dodd-Frank Act的一個重要支柱。
金融機構體積過大並與眾多大小公司財政關係密切,一旦倒閉,所造成的惡果勢將大至難以承受。○八年由於購入的信貸違約掉期(Credit Default Swap)因出現大量承保的信貸違約,資本無法承擔賠償額,政府為免AIG倒閉造成連鎖反應,出手拯救,以公帑大量注資以履行賠償責任。
AIG一役最終為聯邦政府帶來盈利,但當初確是冒着重大虧損的風險去打救。AIG為「大至不能倒」立下先例,引來監管機構對SIFI提高資本和披露要求亦好像言之成理。
AIG若按一般承保所需的資本要求來承保信貸違約,資本不足事故根本不會發生。缺乏所需資本而貿然承保才是根本問題。為甚麼監管機構縱容這樣的事,才是問題所在。
如今出事,監管機構沒有一個出來問責,卻拿着SIFI這個標籤緊箍圈要給大型金融機構戴上,依我看來,是監管機構逃避責任的表現。他們不敢承認曾失職,沒有切實要求金融機構履行基本的合規義務。甚麼SIFI和Proprietary Trading(坐盤交易)都只是虛招。若槓桿比率合理、承保額有合理資本支撐,應倒但大至不能倒的問題根本不會出現。
站在監管機構立場,權力當然愈大愈好,一來或真的可以安全一點,二來可達Empire Building(擴張地盤)效果。
站在公眾利益角度,製造SIFI標籤以便嚴加管制,其實有害無益。要求大型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特別高,除影響它們營運,還可能有道德風險之虞,即監管機構更可有恃無恐。
防範系統性風險最根本的,應是重建監管者的問責制度,和重建金融市場文化,避免急功近利、罔顧法紀。
像LIBOR和外匯市場的集體違規操控事件,居然發生了,還有所謂倫敦鯨的違規操作事件,原來都有上級默許。不去正視金融市場唯利是圖文化及問責問題,只管向大機構開刀,是極之懶惰及不負責任。
香港大學經濟系學士、多倫多大學經濟學博士,專攻政策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社會保障、教育、醫療、房屋、宏觀經濟、國際金融等。曾任職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經濟部及安大略省經濟局,回港後在香港中文大學及嶺南大學先後任教,現為嶺南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